本月起
蚌埠50个病种基本医保收费标准
全部下调
最高降幅46%
蚌埠日报全媒体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结合按病种收付费实际执行情况,9月1日起,我市对部分病种基本医疗保险收付费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病种内涵、适用范围、医保支付等政策保持不变。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基本医疗保险病种收费标准包括检查检验(含患者住院前三天本医疗机构相关的院前检查费用)、治疗、手术、麻醉、护理、用药、医用耗材等,执行按病种收付费的医疗机构,不得向就医患者额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通俗地说,就是‘一口价’包干收费。”
具体如下
以一级医疗机构为例,急性肠炎单病种费用下调至元,降幅达37.5%;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费用调整为元,降幅达36.6%。以县二级医疗机构为例,腱鞘囊肿(诊断组)费用调整为元,降幅达36.66%;病毒性脑炎费用调整为元,降幅达46%。以市二级医疗机构为例,耐利福平及耐多药肺结核费用调整为元,较过去下降元;慢性乙型肝炎(重度)费用下降元,调整为元。
据悉,市医保部门将以全市病种次均费用为基准,对上下偏离值较大的病种,予以动态调整价格标准。部分设置不合理、治疗方式不明确、年度病例少等病种,将予以暂停使用。
来源:蚌埠日报全媒体
记者:张婷婷
编辑:侯靖
校检:袁玉柱
监制:成凯
监审:朱素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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