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知,糖尿病(DM)可增加患者肺结核复发的风险。与6个月抗结核疗程相比较,9个月疗程是否可以降低糖尿病患者在抗结核治疗结束后2年内的肺结核复发风险,目前仍不清楚。

为加深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并重点评估直接观察下短程抗结核治疗(DOTs)对此类肺结核患者的疗效,台北医科医院肺科的Chih-HsinLee博士等进行了一项研究,文章发表在近期的Chest杂志上。

研究结果提示,伴有糖尿病的肺结核患者2年内的结核复发率更高,在监督下接受抗结核治疗,可减少复发的增加。

研究者通过台湾国民医疗保险研究数据库,确定了在-年间接受了-天抗结核治疗的肺结核(但无肺外结核病)的患者。

随后,又从这些患者中筛选出了所有伴有糖尿病的患者,并基于抗结核治疗时间(9个月和6个月)将其分为两组。

研究者使用Cox回归分析方法,探讨了可预测此类患者2年内肺结核复发的相关因素。

主要观察终点为肺结核复发。肺结核复发的定义为:完成首次抗结核治疗后,两年内反复出现活动性结核。

对完成抗结核治疗的患者进行为期2年的随访。随访终点为肺结核复发,或到年12月31日,或患者退出医疗保险。

该研究结果显示,在例伴有糖尿病和例不伴糖尿病的肺结核患者中,2年内肺结核复发率分别为2.20%和1.38%。在实施DOTs后,伴有糖尿病患者的复发率从3.54%下降到了1.19%。在伴有糖尿病的肺结核患者中,共有例患者(35.5%)接受了为期9个月的抗结核治疗。尽管9个月的抗结核治疗与患者较低的复发率相关(危险比0.76),但在实施DOTs后,其这种获益即消失(危险比0.69)。此外,其他可预测患者复发的预测因子包括:年龄较大、男性、恶性肿瘤、肺结核的诊断年份较早、抗结核治疗2个月后痰菌培养仍为阳性,以及所用抗结核治疗方案与标准治疗方案之间的一致性≤80%等。

该研究结果显示,台湾地区伴有糖尿病的肺结核患者2年内的肺结核复发率更高,但结合DOTs方案的抗结核治疗,可以减少这种复发率的增加。而在不能依照DOTs行抗结核治疗时,将抗结核治疗方案延长至9个月,也可以降低此类患者的复发率。

本文来自丁香园呼吸频道,系丁香园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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