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围绕“基本医疗有保障”目标要求,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精准施策,合力攻坚,助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面实现如期脱贫。

县域医卫服务强能力

改善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设施条件,全面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年,实现全省所有县(市)“二甲”医院全覆盖,全省万及以上人口的县(市)均设医院。医院基本实现肿瘤化疗与癌痛治疗、新生儿重症监护室、尿毒症腹膜透析、急性脑梗死静脉溶栓全覆盖。持续推进贫困县胸痛、卒中、创伤、高危孕产妇与儿童急救五大中心建设,并向全医院全面推开,构建覆盖贫困地区的危急重症救治网络。全省贫困人口县域救治率达95.85%,基本实现“大病不岀县”目标。

加强“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机制建设。在20个县(市、区)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建设工作,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组建县域医共体个,全面推开县乡一体化建设。实施紧密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截至年11月底,全省60岁以下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率(年缴费额需在元以上)为76.59%,45岁以下在岗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率(含灵活就业养老保险)为73.61%。全面消除村卫生室“空白村”,行政村卫生室实现人员、设施、常用药品、服务保障“四个到位”目标。持续改善乡镇卫生院就医环境。年,实现建制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全覆盖。年,实现建制乡镇卫生院2名全科医生全覆盖。鼓励医师多点执业,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全省多点执业机构备案在册医师达余人。

健康扶贫窗口前移

各地广泛开展年度逐户、逐人、逐病核查行动,建立台账,分类统计,录入系统,分类管理,确保精准救治、精准服务。“十三五”期间,全省需救治贫困患者累计核准.64万人,分类救治.45万人,救治率达99.91%。大病集中救治病种由年的4类9种扩大至年的33种,核准救治大病患者26.93万例,救治率由年的95.64%提高到99.98%。建立农村贫困人口住院“三提高,两补贴,一减免,一兜底”的保障措施,贫困患者年度在县域内医疗机构发生的个人自付费用控制在10%左右。开展逐人逐户贫困患者慢性病核查核准工作,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及严重精神障碍基本救治和管理服务全员覆盖。推动流出与流入地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做好流动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全面开展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等14类5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省组建家庭医生团队1.65万个,对农村贫困人口按照高危人群、普通慢性病患者实施分类管理,精准服务。大力推动贫困地区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儿童营养改善项目,51个贫困县实现项目全覆盖。传染性肺结核患者治疗成功率保持在90%以上,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覆盖率保持在85%以上。持续改善贫困地区人居环境和卫生状况,全面开展“三减三健”等健康教育、健康场所建设等健康促进活动。深入开展健康教育进乡村、进家庭、进学校活动,着力改变贫困群众不良饮食和生活习惯。

提升贫困人口获得感

 医院医院实行精准对接、精准帮扶,向医院派驻长期帮扶人员,医院独立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建立终末期肾病等重大及慢性疾病“县治、乡管、村访”分级诊疗模式。统一推行“一站式”结算工作,切实减轻农村贫困患者垫资压力和费用负担,提升保障水平、办事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创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药品采购使用管理办法,建立短缺药品清单制管理和省级储备机制,监测预警哨点达到多个。明确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可突破现有集中采购相关规定,以县为单位补充议价采购50种常用药品,确保常用药品供应保障。利用健康扶贫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对照省“基本医疗有保障”具体工作标准,对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县、乡、村,进行医疗卫生机构基础建设、人员配置和服务能力等方面的监测,对监测发现的基础还不够牢靠、短板还比较突出、出现“空白点”风险较高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点对点”督办。将因病返贫风险较高的脱贫户列入预警人群,开展定期随访,实施精准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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