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增城区公安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为增城区公安分局辅助执法类辅警,计划招聘人数80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责任心强,服从管理,听从指挥,热爱治安保卫事业;
3.男性,年龄在20至35周岁(年10月1日至年10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高中(职高、中技)或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身高cm以上(含cm),双眼裸眼视力均在4.4以上(含4.4)。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7.其他不合适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原则与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考生自愿报名、笔试、体检、体能测试、面试、政审、公示、岗前培训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四、报考和资格审查
(一)报考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年10月22日至11月6日,逾期不再受理;
(2)网络提交报考申请:登录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8.00-12.00Kpa)。 第三条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双眼裸眼视力均低于4.4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色盲,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身体有纹身,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二十四条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第二十五条嗅觉迟钝,不合格。
第二十六条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附件3:
增城区公安分局招聘辅警体能测试达标及评分标准
分数
0米跑(秒)
米跑(秒)
一分钟跳绳(次)
3′45″
13″7
95
3′50″
14″0
90
3′55″
14″3
85
4′00″
14″6
80
4′05″
14″9
75
4′10″
15″2
70
4′15″
15″5
65
4′20″
15″8
60
4′25″
16″1
55
4′30″
16″4
50
4′35″
16″7
45
4′40″
17″0
40
4′45″
17″3
95
35
4′50″
17″6
90
30
4′55″
17″9
85
25
5′00″
18″2
80
附件4:
增城区公安分局招聘辅警体能测评实施
标准
一、0米长跑
测试方法:受测者分组测,每组不得少于2人,用站立式起跑。当听到口令或哨音后开始起跑。当受测者到达终点时停表,终点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登记成绩以分、秒为单位,不计小数。
二、米短跑
测验方法:受测者至少两人一组,起跑姿势不限。当听或看到信号(口令、枪音、哨音或发令旗)后开始起跑,抢跑者取消该项资格,视为测试不合格。
测验员分工:一人发令,二至若干人计时并负责登记。计时员听枪音、哨音或旗落开表,当受测者躯干到终点时停表。登记成绩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时则进1。
三、一分钟跳绳
测验方法:预备时,受测者手握跳绳手把,手腕应保持静止。监考员发出“预备—开始”的口令,同时开秒表计时,记录一分钟完成次数。动作规范:单脚或双脚跳均可,每一次摇绳须经过头、脚一次,只可单摇。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