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死亡率是评价卫生服务发展成效的重要指标之一,通常是指某年度内因结核病死亡人数占全人口的比例。结核病作为世界前十位死亡原因之一,年已成为感染性疾病的首位死因,在公共卫生控制中占据重要的位置。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MillenniumDevelopmentGoals,MDGs)之一即是到年结核病的死亡率在年的基础上下降一半。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终止结核病策略目标是年与年比,结核病死亡数下降75%,年与年比,结核病死亡数下降95%。联合国制定的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是年与年比,结核病发病数下降90%。
结核病死亡监测的评价方法主要有三种:
(1)通过国家生命登记系统(Vitalregistrationsystem,VR)使用ICD编码可测量结核病死亡率;(2)使用人口抽样登记系统(Samplevitalregistrationsystem,SVR)结合死因量表推断(Verbalautopsy,VA)来监测结核病死亡;(3)通过DOTS治疗队列记录结核病死亡情况,利用病死率(Casefatalityrates,CFRs)间接估计结核病死亡率。
我国目前主要使用第二种监测方法,通过疾病监测点系统(Diseasesurveillancepoint,DSP)评价结核病死亡率。DSP系统自年启用,年与原卫生部死因登记系统等整合建立了全国死因监测系统,监测点个数扩大到个,监测人口超过3亿,覆盖全国人口的24%。通过在各监测点收集居民死亡数据,使用死因推断量表推断潜在死因,可以获得全国及分省代表性的死亡数据。目前,我国主要利用该系统的监测数据来评价结核病的死亡水平。
年世界卫生组织《全球结核病控制报告》中估算全球共有万人因结核病死亡,其中40万为HIV阳性患者,结核病死亡率为16/10万;-年,全球结核病死亡率下降了47%,基本达到了50%的目标。估算中国结核病死亡率为2.8/10万,远低于全球的死亡率水平;我国提前五年实现了结核病死亡率与年相比下降50%的目标。
我国结核病死亡已控制在较低水平,且呈逐年下降的趋势。年,全国死因监测系统中,因结核病死亡人数为人,结核病死亡率为2.32/10万,与年(3.01/10万)相比,结核病死亡率下降了22.9%。因结核病死亡患者数占全部死亡人数的0.36%,在全死因的顺位由年的第24位下降至年的第29位,占传染病和寄生虫病总死亡人数的29.39%,在传染病和寄生虫病中的死因顺位由年的第1位下降为年的第2位。
年结核病死亡率仍呈现农村(2.48/10万)高于城市(1.98/10万),西部省份(3.75/10万)高于中部(2.11/10万)、东部省份(1.59/10万)的状况。同时,死亡率随着年龄增加而升高,老年人群结核病死亡率明显高于青壮年人群,男性、女性结核病死亡率分别为3.46/10万、1.14/10万。
(作者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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