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拉尔区自年3月开始实施结核病“三位一体”新型服务体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核病防治机构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模式。目前,新体系已全面形成,运行良好。
新型防治服务体系运行以来,区结核病防治所在主管局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切实可行的《海拉尔区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实施细则》,分清责任,明确目标要求,区结防所负责规划协调督导培训宣传倡导、海地区各医疗机构负责初筛转诊、区传染病院负责确诊收治、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村卫生院室)负责患者管理。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对例患者提供免费服务,例活动性肺结核患者享受免费治疗,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保持在90%以上。
“三位一体”新型服务体系的建立,区结防所不再接诊肺结核患者及疑似患者,肺结核病的诊断和治疗医院—区传染病院负责,海地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的肺结核患者和疑似患者要严格按照《国家传染病法》的规定及时报告、转诊至区传染病院,其他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截留收治肺结核病人。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的建立减少了中间环节、为患者争取了治疗时间,使患者享受到更好的诊疗服务从而提高治愈率,对防范耐药肺结核的发生、控制我区结核病疫情、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