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
√午餐
√鸭(1只冻品)
√鸡(1只冻品)
√10斤大米
3月20/21日特惠89元每人赠送午餐+鸡,鸭(各一只),10斤大米,厦门同安影视城,灯塔公园汽车一日游发团日期
3月20/21日(满40人发团)
注:满40人发团如当期人数不够改下期发团
行程价格
89元
注:考虑安全因素,公司服务能力有限,本活动超75周岁以上人员请勿报名)集合地点:万象城中央五街
集事时间:早上6:45集合7:00出发
惊爆特价
成人:89元
旅游季万物复苏云开雾散
再次相见一起赴约
同安影视城
厦门市五通灯塔
z图片源于网络
行程安排行程安排
早上6:45在指定地点集合,7:00出发前住前往滨海城市海上花园——厦门(公里车程约3小时)。前往参观游览,也可免费观看表演,同安影视城即原来的远华影视城,这里几乎是北京各大著名景点的翻版,仿造的天安门、太和殿、养心殿,颐和园长廊等等,让人仿佛穿越到了旧时的北京城。这些建筑大多比原物略小一点儿,但建的颇为神似,拍出来的照片几乎可以以假乱真。在太和殿等宫殿里,游人甚至可以租借古装,坐上龙椅拍照。影视城中每天还会上演不少精彩的节目,演出时间多在上午十点和下午三点前后,有闽南特色的抛绣球招亲、杂耍等等。游人留意景区内的演出公告,到时前往观赏即可,无需另外购票。另外,这里也有一些付费活动,森林探险、过山车、碰碰车之类,很受小朋友喜欢,后享用闽南特色风味餐,前往参观厦门“小垦丁”五通灯塔公园,一座圆柱状的红顶灯塔高高伫立,雄伟的身姿离很远就能看见,塔身上"五通灯塔"四个红色大字也十分醒目。沿着笔直的灯塔大道向灯塔走去,精美的雕塑台分布于道路两侧的绿化带中。每座雕塑台都用影雕的形式展现了一座世界知名的灯塔,还刻上了灯塔的名称、所在的国家、高度以及建设缘由。走近灯塔,只见基座平台上镌刻了10幅隽永的浮雕,分别表现了世界上最著名的10座灯塔:中国的硇洲灯塔、中国台湾的渔翁岛灯塔、泰国的蓬贴海岬灯塔、埃及的亚历山大灯塔、西班牙的埃库莱斯灯塔、南非的好望角灯塔、美国的鸽点灯塔、阿根廷的火地群岛灯塔、巴布亚新几内亚的马当灯塔、日本的横滨望海灯塔,适时返回福州!
:
1:包含空调旅游车,保证一人一正座;
2:含1午餐;(团队餐不吃不退)
3:包含以上景点参观费用;
4:全程导游服务;
5:旅游意外险10万元,报名时身份证必须提供!
5:参访2个赞助企业,时间为分钟左右/店。
:
2、计划外景点门票及个人消费
备注:客人确认报团后出发前三天退团,需产生损失99元/人;当天取消费用全损不退!
(附件一)旅游补充协议
此协议与《团队国内包价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旅行社报名表及补充约定》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35条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情况下,经旅行社(甲方)与旅游者(乙方)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愿意前往由甲方安排的在销售行程中注明的旅游购物场所,则协议安排旅游行程购物场所参观。具体约定如下:
一、说明:为体现闽南地方特色,在此线路设计上有以下购物点作为旅游的参观点,在团队旅游行程中,加入参观以下闽南特色购物店的活动项目,购物商场证照齐全,是对社会开放的商场.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补充协议,作为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旅游者如不愿参加以下购物点,则在报名时另外选择其他的包价旅游线路,特此说明。
二、购物场所及相关:
同仁堂,智能体验中心,陶瓷厨具,铁皮石斛,牛皮席五选二,(时间分钟左右)
三、相关约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基于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且必须于签订旅游合同时一并签订;甲方或其派出的带团导游和领队不得有任何欺骗或强迫旅游者的行为,如有发生前述行为,旅游者有权拒绝前往购物场所或参加自费项目并可向组团社投诉或依法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本协议签订后旅游者或旅行社不得单方面修改或毁约,如发生此情况:单方面修改者或毁约者将承担一切的经济赔偿。
2、甲方承诺本协议约定下的由甲方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售卖的产品不存在假冒伪劣产品。其他如购物一条街、奥特莱斯、连锁(百货)超市、免税店等购物场所不属于《旅游法》规定的“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范围。
3、本协议约定下的由甲方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可能因地区差异及进货渠道等原因其售卖产品的销售价格甲方不能保证是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是一致的,因此甲方郑重提醒前往购物的旅游者谨慎选择是否购买。
4、旅游者在购买产品时请主动向购物场所需要发票或售卖单据以做凭证。
5、旅行社行程单中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以内及周边购物点不属于安排的购物场所,旅行社不建议购买,如购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6、甲方承诺本协议约定下的由甲方推荐的自费项目内容真实可靠,喜好程度取决于乙方的个人兴趣爱好,甲方不承担在自费项目内容真实可靠前提下的任何赔偿或者退款。
旅游者(客人)声明:本人及本人代表以上所列参团的全体同行人,对以上行程表及备注内容已详细阅读,了解并同意相关条款的约定,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旅行社(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旅游者(盖章或者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健康证明·免责书
旅行社为了确保本次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建议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下列人群参团: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行动不便者及80周岁以上老年人。
本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已完全了解了贵社接待人员告知的注意事项,自愿要求参加贵社组织的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并且承诺不属于上述八项人群范围之内。
本人并根据旅行社对高龄人群的接待相关要求,承诺如下:
一、本人以及直系亲属了解自己的身体情况,适合参加此旅游团,本人能够完成旅游团全部行程并近期返回。如本人未按贵社要求如实告知相关健康情况,本人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承担给贵社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二、在旅游过程中,本人有放弃禁止高龄人群参加的相应景点或相应活动权利:若因本人坚持参加所产生的全部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三、在旅游过程中,如果本人由于身体不适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继续完成行程,需要贵社协助提前返回、就医等情况发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及发生的全部费用。
四、本人已就此承诺告知了直系亲属并得到他们的同意,本人同意贵社任何单一或全部核实义务。
五、以上承诺内容是本人及直系亲属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承诺函的各项条款及本次旅游行程中可能存在的因地域差异会产生的不良反应和旅途辛劳程度,贵社工作人员已充分告知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人已完全理解并自愿承诺。若发纠纷,以本承诺函为准。
特此承诺!
承诺人(本人亲笔签名):
直系亲属(签字认可及联系电话):
*图文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1、请各位游客按照防控要求,出门时自觉佩戴好口罩,建议随身携带消毒湿巾(或用于消毒的酒精棉球免洗消毒液等用品,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溫,同时做好自身防护
2、请携蒂本人身份证,出示闽政通健康码以便景区按照防疫安全要求核对身份信息
3、在旅游期间敬请配合旅行社、景区工作人员的引导和景区的求迸行游览,与他人之间保持适当的距离,服从安全员引导
4、避免在游览期间食用零食,用餐前后勤洗手,用餐保持距离,减少交流。
需注册八闽健康码,方可出行
防疫事项
请各位游客按照防控要求,出门时自觉佩戴好口罩,建议随身携带消毒湿巾(或用于消毒的酒精棉球)、免洗消毒液等用品,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同时做好自身防护。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以便景区等按照防疫安全要求核对身份信息。
在旅游期间敬请配合旅行社、景区工作人员的引导和景区的要求进行游览,与他人之间保持适当的距离,服从安全员引导。
避免在游览期间食用零食,用餐前后勤洗手,用餐保持距离,减少交流。
游览时请不要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请遵守景区生态环保规定。
若在游览途中感觉身体不适或有发热、咳嗽等状况,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应急措施。
根据旅游局规定,需注册八闽健康码方能出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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