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中毒症状是儿童结核病最典型的症状,分为急性结核中毒症和慢性结核中毒症。急性结核中毒症是结核中毒的早期表现,病儿发热、神经系统易受刺激、好哭闹、精神不振、睡眠不安、盗汗、疲乏、食欲不振、体重不增、腹痛、或有头痛、关节痛、气管炎咳嗽等。早期结核中毒症状往往不典型易误诊为伤风、感冒、咽炎、气管炎、消化不良、风湿热及关节炎等,如不能得到及时诊断与治疗,可能转为慢性结核中毒症,出现较持久的全身机能障碍症状,如病儿发育差、胸廓狭长、体表淋巴结可有多群肿大、周期性或不规则低热、易伤风、感冒、气管炎、神经系统不稳定、性格改变、容易疲劳、时有头痛、睡眠不安、学习成绩下降等。

儿童结核病有不同于成年人结核病的特点,在治疗护理中更需细致周密。抗结核药物治疗过程中要严格掌握用药的剂量和时间,观察用药的反应和各种药品的毒副作用以及有无过敏。发热的病儿选用药物降温和物理降温,卧床休息。室内要清洁舒适,空气新鲜。饮食要富于营养易于消化,供给足够的水分,每餐后清洁口腔。保持大便通畅。减少儿童结核病的发生首先要做好儿童结核病的预防工作,活动性肺结核病的孕妇分娩后,要立即与小儿隔离,不能哺乳,待母亲经合理化疗后,痰涂阴,培阴后,才能母子同室。活动性肺结核孕妇所生的婴儿,未排除先天性结核病之前应与其他婴儿隔离。孕妇结核病所生的小儿,出生后应立作结核菌素试验,同时给予异烟肼(INH)预防治疗3个月,3个月后再作结核菌素试验,如果试验阴性,胸部X线检查正常,则停止INH治疗,若试验阳性,或胸部x线检查异常,则应按临床结核病进行正规化疗。妊娠前患肺结核,经过合理化疗,完成了疗程,又无活动性病变的产妇,对婴儿的传染性很小,此种婴儿若结核菌素试验阴性,可以接种卡介苗,若为阳性应进行预防治疗。除以上预防措施外,小儿要多进行户外活动,随年龄增长选择适宜的锻炼方法,以增强体质;合理喂养以增加抵抗力;少去或不去空气污浊的公共场所;重视小儿的精神卫生,增强免疫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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